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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盟規章

「裝甲鐵騎榮耀聯盟」規章

一、聯盟加入&退場機制 &犯規懲罰方式

加入:以自行申請或會員提報制。經會員公會表決通過後始得加入。

註1、加入聯盟之公會,即為正式會員。但如人數不足20人之公會,則暫時降為觀察員身份。待公會成員數成長至20人以上,始回復為正式會員。(20170325會議增訂
註2、如聯盟成員公會,經重大變故,如重整、內部事務繁忙、人口大量流失等因素,可自行提出降級為觀察員。經事後,再自行提出升級回復正式會員身份。(20170325會議增訂

退場:經自行宣布或聯盟會議驅逐,則該公會所有參與之聯盟平台,皆須退出。 同時,聯盟亦將在所有對外&對內各平台宣告之。

犯規懲罰方式:
1、停止參與活動乙次。
2、停止輪值乙次。
3、驅逐出聯盟。
4、經仲裁庭仲裁後當下提出之其他辦法。

二、聯盟圖樣徽章

經聯盟名稱訂定確定後,針對聯盟名稱製作聯盟圖章。經各成員提出後予以表決現行圖樣如下:

 

三、聯盟活動內容

1、暫以-NP-主持 教育訓練。
2、每月之淘汰賽排名。
3、聯盟不定期舉辦盟聚。
4、不定期舉辦活動,將公告於網站上。

四、聯盟排序

暫訂以各公會的英文為排序基礎,以0~9、A~Z 之順序為準。(符號不列入排序)
此排序不管在各文宣或輪值等皆以此為排序基準
如未來有雷同之英文,則以第二、第三字母一直比較下去。

五、聯盟輪值周期

各「正式會員公會」提出輪值意願,按表訂順序輪值,周期為一個月。

六、聯盟輪值職務與常備職務。與各職務權限

輪值職務:由輪值期間之公會代表派員擔任

聯盟主席:
1、以不干涉各公會內政、前哨、領地戰等為主。
2、承辦、發起聯盟活動
3、聯盟會議、仲裁庭時之主席。
4、為聯盟對外統一發言人。

聯盟書記:
1、聯盟會議時之記錄
2、聯盟主席不在時,經聯盟主席授權後,得當下代表主席職務

聯盟聯絡官:
1、各聯盟公會之聯絡事宜。
2、聯盟書記代理聯盟主席時,則聯絡官則代理書記。

聯盟仲裁代表:
當召開聯盟法庭時,代表公會出席仲裁庭,並作出仲裁意見。

七、聯盟糾紛仲裁

由具糾紛之公會,主動提出或聯盟介入調解。
仲裁方式:以非當事者之公會,派出仲裁代表,採記名表決。
仲裁結果採一次性定讞,如無新事証,不得上訴。

八、聯盟規章制定與修改

凡正式會員公會,皆有權針對任一條文提出「增加」、「修改」、「刪除」等要求,透過議會表決後「增加」、「修改」、「刪除」之。

九、聯盟會議方式&活動地點

目前聯盟RC群為 26775238。
任何提案,以line群為發起。如line群無法有效表決,則約時間至聯盟RC房討論表決。
聯盟活動地點,以聯盟RC房26775238為準。

補充說明:現行RC房為-NP-公會專屬,如獨立出一間新的聯盟專屬RC房
平時無人常駐其中,無法即時服務到來訪遊客。甚至平時並無人在內的可能性。
故,在無其他會員公會提出異議或更好的建議時,暫訂以-NP-專屬RC房併
聯盟專屬RC房。

十、成立聯盟成員line群

確實成立聯盟line群,各公會除會長外得攜帶最多四位幹部加入line群,共5人加入。

各公會幹部加入後,由各位公會會長自行管制人員進出。

十一、對外接受建議、申訴等管道建立

以巴哈聯盟文、聯盟官網、聯盟RC語音,房號:26775838。以上三個對外 接受 申訴、建議事項、加入申請等。

十二、聯盟禁止事項

1、禁止公會之間之惡意挖角,公會間人員流動問題,請參照第十三條規章辦理。
2、經約定訓練等活動,無故未出席。
3、嚴格禁止以聯盟名義干涉內政。
4、嚴格禁止未經聯盟同意,以聯盟名義向外進行各項行為。
5、不得破壞聯盟名譽。
6、上述禁止事項,如有公會違反,則得經由聯盟會議開會後處分之。

十三、聯盟公會之間,車長更換公會辦法

現行原則上禁止惡意挖角。為禁止此一行為發生
特訂定「如聯盟內各公會之間成員交流,離開前公會卻入聯盟內公會之成員,必須等待 100 天冷卻期」。

如「經雙方公會會長同意,則每公會一個月得一次,每次一人作跨公會間的流動」。
上述規定,如有公會一時不察而違反時,經提醒後,必須退除該員,待冷卻期滿日後,才可再收。

補充說明:
聯盟希望各公會之成員在平和的架構之下進行交流,為保障各會長對人員的掌握與重視,用以防範任何可能造成各公會之間不愉快的情況下,故訂定此規則。

更新日期:2017年03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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